二、办案经过:
2020年11月受案后,辩护人李前飞律师在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详细询问了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当事人的诉求。结合案件的相关事实与证据,李前飞律师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涉嫌和。经过与侦查机关的多次沟通,并赴福州数次,在提请批准逮捕阶段便去掉了合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的罪名,为该案之后的走向开了一个好头。
2021年2月25日,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至福州市C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途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一次,以确定冯某是否另外涉嫌职务侵占罪。在数次会见以及与检察院多次沟通之后,成功说服检察官去掉了职务侵占的罪名。而对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这一罪名,李前飞律师团队进行了类案检索,统计了相关的不起诉案例,并向C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建议不予起诉意见书,希望让当事人能够早日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三、办案结果:
最终,经过与检察院数月的交锋与沟通,C区检察院认同了李前飞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冯某不起诉。让当事人在2021年5月21日走出了看守所,在小满节气与家人欢聚一堂,幸甚!经过7个多月的漫长等待,最终因犯罪情节轻微得到了不起诉的决定。
四、办案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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