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生产的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1-07 16:44:09

药品是对我们身体健康的一种保障,对某些患有严重疾病的病患更是救命稻草,就这样重要的东西都有人贪图其中利润,贩卖假药,那么生产的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的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庭立方网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