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2-01-12
近几年,社会治安虽然越来越好,但是强奸案件的发生率始终居高不下,甚至有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奸行为的,那么在公共场所奸淫幼女会怎么处罚呢?
律师解答:
根据有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1.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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