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如男孩刘学州在生前发布的微中所言:“自己出生时被父母卖掉做彩礼”,那么,这起令人痛心的自杀身亡事件,就有很大可能引发出一起拐卖儿童的重大刑事案件!
按照第二百四十条和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无论是拐卖儿童(包括亲生父母出卖未成年子女)还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行为,都构成犯罪,都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司法解释,这里所指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1月24日,寻亲男孩刘学州在海南三亚自杀身亡。刘学州曾称,自己幼时就被亲生父母通过中间人卖给养父母。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新荣分局称,该分局接警中心24日接到多名网友关于刘学州被买卖一事的报警,目前相关部门正展开调查。据报道,刘学州养父母在其四五岁时发生意外身亡,此后他跟随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
在生前发布的微博长文中,刘学州表示,自己出生时被父母卖掉做彩礼,4岁养父母双亡,曾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寻亲男孩被二次遗弃”等这些标签是他最真实的经历。他寻亲成功后,因在网上公开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图、被“一些颠倒黑白的人说要求买房子”等经历,遭到众多网友的网络暴力。他想“也归于大海,在这里结束自己的一生”。(澎湃新闻)
以下是刘学州在微博发布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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