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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4-25 13:55:23 来源:川办发〔2022〕41号

川办发〔2022〕4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全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创新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常务会议等的重要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专栏、权威访谈等形式进行阐释解读,深入基层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意见。严格落实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提升政府立法质效。完善立法项目论证制度,注重发挥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和行政立法专家作用,探索建立行政立法项目储备制度和行政立法项目库。围绕社会治理、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研究、立法协调和立法风险评估,推动加快四川天府新区条例、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四川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等立法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动态清理和制发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持续抓好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层级全覆盖,强化规范化执法。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建立“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长效机制。〔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构建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调整完善与《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的管理服务,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速天府中央法务区中期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川渝两地法治协同。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涉及的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行政立法协作机制,及时修订不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规章制度,联动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保、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执法协作,协同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大力实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统一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加强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各地区、各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丰富社会信用应用场景。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智慧执法”“掌上执法”。〔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大数据中心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及工作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司法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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