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已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066号
一、案情简介
某某省某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L某某利用担任南宁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侵占公司的相关款项计90多万元;同时,安排办公室主任H某某等人私刻了某某省某某公司印章一枚。
2019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以对L某某立案侦查,2020年10月12日,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对L某某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一)案发职务侵占,极可能被判处3年及并处。
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本案涉案金额90多万元,当事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和伪造印章罪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左右,并处罚金;且可能是数罪并罚,则很难达到当事人希望适用的期望和目标。
(二)分清事实,认清形势,促成双方协商解决,与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公司出具了谅解书。
接受委托之后,2020年10月16日、25日,辩护人二次会见了当事人,经了解,涉案的90多万元,到底是公司的款项,还是当事人另外经营的其他款项,本身存在很大的争议,辩护人经过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基于目前的事实和形势,经过3次协商,与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将涉案的90多万元退回给公司,公司出具了谅解书,建议有关司法机关对当事人从轻、减轻或是免除处罚。
(三)充分辩护,努力沟通,力争职务侵占罪在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和获得。
之后,本案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辩护人向检察递交了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人努力沟通,主张本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当批准逮捕。检察院2020年11月10日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日,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
(四)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对伪造公司印章的事实无异议,辩护人和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都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基于本案涉案印章被公安机关起获,且L某某对此事实也无异议且如实供述,综合案情,辩护人和当事人商量后决定,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都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五)经过听证会议,检察院认定自首成立,鉴于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
2022年1月06日,在公安机关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2022年4月21日,检察机关就本案拟不起诉召开了听证会。
辩护人以本案当事人具备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情节轻微,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建议,当场作出决定对本案不起诉。
2022年4月27日,当事人领到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虽在疫情之下,但他紧紧的握着辩护人的手说:“真的非常感谢龚律师,三年了一起走过来,真的不容易,我终于完全自由了,今天晚上,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涉案的公司印章没有多次使用,也没有从事违法活动,也没有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
2.被告人的存在自首情节。
3.被告人认罪认罚。
4.被告人已经进行了退赔并取得了公司的谅解。
5.本案属于情节轻微。
综上意见,请求检察机关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办案结果
经过听证会,检察院对被告人L某某不起诉。
五、律师心得
(一)律师要尽最大的努力,具有无罪和罪轻的决心和理念,将不可能转为可能。本案当中,按照案情,涉案90多万元,又数罪并罚、依法是很难达被告人原来想判得缓刑的期望和目标。但辩护人通过会见,了解到被告人有退赔能力,公司也有可能和解,最终想办法与对方和解了职务侵占的案件,打掉了二个案件当中的重罪,之后对伪造公司印章罪进行认罪认罚,确定自首,最终喜获不起诉,大大的超出了被告人的预期。
(二)律师要有共情心,陪伴好被告人及其家属。本案全过程历经三个年头,尽管是取保候审,对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还是一个煎熬,需要辩护人给他们安慰和安抚,风雨同行,一路走过。所以,龚律师认为,法律冰冷,但刑事辩护却可以是温暖的。生活当中,一个人被司法机关追诉了,他有可能是被冤枉的;或是即便他真的有罪,也需要有一个公平而合法的程序来审判他,这个时候,需要一个人来为他洗冤谤白、维护权益;而律师就是那个陪伴当事人走过他人生至暗时光,迎来光明的人。
庭立方顾问-罗书平
的确,根据本案案情,被告人涉案职务侵占金额90多万元,又是数罪并罚,是很难达其预期的适用缓刑目标。但龚振中律师在办案中了解到被告人有退赔能力,公司也有和解可能,最终与被害人“和解了”职务侵占案件,从而打掉了两罪中的重罪,之后对“伪造公司印章罪”认罪认罚,确定自首,最终获得不起诉,大大的超出了被告人的预期。由此可见,成功的辩护案例往往都是辩护律师的专业知识、敬业精神、丰富经验有机结合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