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博刚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2-06-15
公安机关侦查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都需要按照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评价和分析。只有在满足犯罪构成的情况下,才成立刑事犯罪。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 16 周岁、具备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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