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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_简述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

发布时间:2022-06-15 14:20:39

抢劫罪这一概念不难理解,如张三藏在楼梯间,趁着李四开门的时机一把将李四推进房间并拿军刀抵住李四腰间,威胁李四将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交出,李四反抗,过程中张三不慎将李四捅成重伤,这就属于抢劫罪。那么抢劫罪有哪些加重情节呢?

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共规定了八种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分别是:(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7)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8)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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