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只要实施了偷盗的行为就会被判处刑罚呢?其实不一定。也许经常会有人有这样的疑问,有一个心血来潮偷了别人100块钱,会不会被抓,会不会被判刑。其实这就涉及到我们对条文中数额巨大的具体规定了,那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的规定是1000元即达到立案标准,各地可以根据经济水平进行调整,四川地区是1600元。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价值的标准只针对普通的盗窃行为,其他盗窃比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是没有数额标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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