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不难遇到那种自己开公司之后图方便,而把公司的财物带回家自己使用,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钱款挪作自己使用的事情发生。那么,在这种情境下,将个人独资公司的财物占为己有,构成吗?
律师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的一种,因此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将企业的财物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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