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积极实施“扫黄”行动时,仍有一些人与之对抗,在偷偷组织实施卖淫行为,这种行为不论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卖淫者,一般会给予行政处罚,那么卖淫行为的组织者,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卖淫行为的组织者作为核心理应受到刑事处罚,视具体情况,卖淫的组织者可能会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卖淫及相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纪要》第六条:组织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10人以上不满30人卖淫的;2、组织多人卖淫300次以上的;3、组织3名以上不满10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城 者患有艾滋病、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4、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5、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 或者,并处没收财产:1、组织30人以上卖淫的;2、组织10名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或者患有艾滋病、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