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郭安、赵贡桥、余泠、孙永胜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3-02-09 16:10:2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安决定逮捕
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郭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对郭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赵贡桥决定逮捕
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贡桥(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贡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余泠决定逮捕
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泠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余泠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永胜决定逮捕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原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孙永胜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永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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