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罪名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判罚呢?
【律师解答】
我国没有扰乱市场秩序罪,只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行出自《》第三章的第八节。
比较典型的三条有:
第二百二十一条 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指的是伪造并分布虚伪事实,危害别人的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给别人形成重大损失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或许,并处或许单处。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伪广告罪指的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背国家规定,使用广告对产品或许服务作虚伪宣扬,情节严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三条 勾结招标罪指的是招标人彼此勾结招标报价,危害招标人或许其他招标人。上述三种虽然不同,但是都扰乱市场秩序,对经济运营不利,所以同属于扰乱市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