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别人的包扔了,可能被判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抢劫、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之外的毁坏财物行为,将根据施行者行为对象、主观恶性程度以及实际危害程度等因素,而被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的责任。
【律师解答】
若一个人拿走了别人的包并故意丢弃或销毁它,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种犯罪行为属于非直接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也就是不是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方式来获得财产的情况下,对他人财物的损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严重违反他人合法权益的,将面临三年及以下的量刑结果;如果经过检察机关指控并证明该行为造成了较大社会危害后果的,可被追究更严重的刑事责任。此外,在法律的解释中还规定,对于施行者实施毁坏财物行为的目标,即不仅限于对他人财物的直接破坏,也包括让他人财产无法正常使用、收回、转变等情况。如果伤坏财物的效果较轻或直接危害程度不高,可以视情节而裁量减轻或免除其刑罚结果。综上所述,将别人的包扔了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关键在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真正的危害程度以及主观恶性程度,根据这些因素进行评估后确定最终的罪名和量刑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