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5-10
监视居住是一项法律措施,属于对违法的限制性措施之一,因此无法判定刑罚。但如果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可能构成“违反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罪”,情节轻微可处各种以下刑罚。
【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根据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单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控制措施,目的在于监督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和生活方式以防止其可能再次犯罪。因此,它并不属于一项刑罚或者刑事处罚。然而,在实施监视居住的过程中,受限制人若违反监视规定,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罪(其法律依据可以参照第二百五十七条),罪名维度与潜在处罚依旧具有社会惩罚的功能。因此,公民们需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配合执行监视居住等限制性措施,并在法院审理中承担相应的行为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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