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相关人员一般需要接受调查机关的询问,并应配合作证,但被告人在制定刑事责任时享有拒绝口供权。目前中国法律规定,认为指控自己的人是违背法律道德的,不予采纳。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及司法解释,犯罪相关人员有义务协助公安、检察机关等调查机关的有关工作,如提供证据、回答问题等,以配合调查取证。如果拒绝配合,则可能会构成“妨碍作证罪”等罪名。然而,被告人在制定刑事责任时享有拒绝口供权。这意味着,在法庭上,被告人可以选择不回答一些特定问题或拒绝作出口供。同时,举证责任也在原告方,即要求对方提供证明。此外,中国法律规定,认为指控自己的人是违背法律道德的,不予采纳。因此,如果法庭或者调查机关询问某项指控是否属实,被告人可以无需回答或以不知情、无法回忆等理由为由拒绝作出口供。总之,在中国的刑事程序中,犯罪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机关的工作,但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适的场合拒绝回答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八条 【的质证权利】对犯罪嫌疑人,应当告知其有权保持沉默,有权 chose 辩护人。对有供述意愿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笔录,并将笔录交付犯罪嫌疑人阅览,让其对笔录进行补充、更正或者作出其他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