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树造成其死亡通常会涉及非法采伐、非法滥伐等违法行为,案情轻重可被定为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建议按照法律规定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谨慎处理所有与生态环境有关的行为。
【律师解答】
在我国,由于森林资源稀缺且受到极端威胁,因此侵害自然环境的行为受到了严格的控制和限制。如果对树木进行不当砍伐、恶意毁坏或者乱倒垃圾等损害,就有可能构成破坏生态环境的罪责。而如果行为比较运气,没有造成太大的后果,在轻微的情况下,仅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即可。但如已造成较为严重、频发或长期性的破坏,则将面临从刑事到经济赔偿各种级别惩罚。应当指出,关于树木被砍伐造成损失的责任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判断行为人在砍伐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如果砍伐树木没有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许可则属于非法采伐、非法滥伐,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行为,需要依照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四十一条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设施罪;破坏森林资源罪;】破坏环境保护或者自然资源保护专用设施,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破坏森林资源或者在禁猎区非法狩猎珍贵野生动物,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四十八条之一 【破坏生态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破坏生态环境,致使生态环境遭受重大损害或者有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生态环境,致使生态环境遭受特别重大损害或者有特别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最高可判刑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