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打针输液属于无照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卫生行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而需要受到处罚。如果因操作不当导致顾客健康损害,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条例》,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办理相应许可证,方可从事这一行业活动。药店、诊所等小型私人临床场所可以申请特定的许可证来开展一些基本医疗服务,如注射措施。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这些必要的资质,并且使用不当技术给公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则可能会被视为无照经营或非法经营,并依法处罚。在另一方面,假若药店支持的医务人员实施打针输液操作时存在技术漏洞或者有意胡乱操作,其结果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医疗损伤。这种情况下,警方或检察院将会介入,并认为相关员工构成刑事责任,因为他们犯有“”或者其他涉及重大健康损害的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分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罪犯放火、决水坝、爆炸物、剧毒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有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情形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罪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