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罪是指为境外机构从事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提供情报、资料等行为所涉及的犯罪。若被认定罪名成立,则其泄露的内容一般均与我国安全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军事领域重要信息。
【律师解答】
间谍罪是我国中罕见罪名之一,由于其线索和侦查手段多为涉密范畴,因此公众所知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间谍罪可以由境外机构或者人员,在该机构发起或者参与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中,向境外的机构、组织提供秘密消息、情报资料等主观行为构成。间谍罪所涉及的“秘密消息、情报资料”主要与我国安全相关,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情报方面例如有关中国领导人的私生活、工作计划、意见等敏感信息;涉及到各级机关部门、央企、重要基础设施等关键性单位的运作行为、情况等信息;2. 经济情报方面包括有关我国战略产业和市场的情报,例如各领域技术研发进展、竞争对手和垄断企业动态等信息;涉及到财政、金融、银行等重要部门的行为计划等敏感信息。3. 军事情报方面在我国武器装备和军事部署等方面具有重大价值的信息,例如新型武器、火箭研发进程、部队基本构成和兵力部属等情报。4. 其他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社会稳定问题的活动组织安排、交流活动策划、各种涉外保密协议、与境内外公民往来活动安排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间谍罪主观行为的成立,是需要被宣告人明确知晓其行为违反法律才能实现的。如果根据调查证据在没有明确主观意图的情况下得出结论,即使有证据表明被查询人员与境外机构有广泛联系或收集了相关敏感信息,也可能无法确认其“是否应该定性为饱经沧桑的‘间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条 【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