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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中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04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 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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