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销售假药作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判决上视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甚至。其中,对于生产制造销售特别严重的假药,如涉及重大医疗事故或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刑期会更加严厉。
【法律分析】
生产制造销售假药是一种危害巨大的犯罪行为,其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制造销售假药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最高可判处死刑。但是实际上,针对生产制造销售假药,判决也需要考虑到犯罪的具体情节。比如,如果假药所涉及的病症治疗难度较大,而犯罪者明知自己生产的药品无效,仍然销售给需要治疗的患者,这种情况被认为更加恶劣,刑期会相应加重。或者,在销售假药的过程中,犯罪者涉及了较多的受害人,或者导致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导致判决更加严厉。总之,生产制造销售假药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期的轻重将会根据具体情节进行相应考虑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