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满了怎么判刑?如果被告人在拘留期间未经法院批准擅自离开,应当把拘留期限内的时间计算在刑期中。如果被告人在拘留期限届满前取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拘留期限可以抵销刑期;如未取得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仍需进行判决并执行。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因案件需要被羁押的时间,从判决确定刑期时按照刑期折抵。”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在拘留期间未经法院批准擅自离开,则应当把拘留期限内的时间计算在刑期中,也就是包含在实际服刑的刑期中。但是,如果被告人在拘留期限届满前取得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拘留期限可以抵销刑期,也就是说不需要再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决和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假释和条件刑,在特定情况下,被告人可以在拘留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避免进入有期徒刑阶段。因此,对于拘留期满了怎么判刑这个问题,答案是取决于被告人是否取得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如果取得了相关的减刑措施,则不需要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决和执行;如果未取得相关减刑措施,则需要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决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