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财物属于中的“破坏财物罪”。若过失行为造成财产损失,其构成要件包括1.过失行为,如疏忽、不谨慎等;2.具有“破坏”性质的结果,如毁坏、损毁等;3.造成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失。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法律分析】
过失损坏财物属于刑法中的“破坏财物罪”,该罪与故意破坏财物罪相对应,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过失破坏财物是指犯罪人在没有实现破坏财物的主观故意时,由于疏忽、不谨慎等过错行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判定犯罪是否成立,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 过失行为过失行为指犯罪人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而造成了损害后果。比如说,在施工现场管理上出现疏忽,导致工具等物品掉落损坏他人财物等。需要注意的是,过失行为要能与产生的财产损失建立因果关系。2. 具有“破坏”性质的结果“破坏”性质的结果指犯罪行为造成了财产的毁坏、损毁等不可逆转的后果。比如说,砸坏别人的车窗、损毁他人的房屋等情况都可以构成破坏财物罪。3. 造成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失对于破坏财物罪,还规定了必须达到一定的财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财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破坏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下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之,对于过失破坏财物罪,需要证明犯罪人存在过失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