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国家粮食构成犯罪,属于中的或者的范畴。具体来说,如果某人利用职务之便,从国家粮库中盗取、私分或者非法出售国家粮食,则可能涉嫌犯罪。
【法律分析】
套取国家粮食是一种严重的行为,因为它牵涉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生计问题。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套取国家粮食可以被认定为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这两种罪名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行为的动机不同。对于贪污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并非法占有的行为。因此,如果某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国家粮库中私自搬运、私分或者非法出售国家粮食,则构成贪污罪。对于挪用公款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应用于公共事业的资金或者财物,用于自己或者他人的非法占有或者消费的行为。因此,如果某人将国家粮库中的粮食以个人名义出售,并据此牟利,则构成挪用公款罪。需要注意的是,套取国家粮食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使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行为,如果没有这一条件,则不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