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在服刑家人可到看守所或法院查询。罪犯被判处刑罚后,看守所要到省监狱管理局办理送押手续,按照批准的地址把罪犯送往监狱服刑,同时通知家属,和原判法院,但也有各种原因没有通知到的情况,家人如果不知道亲人在那个监狱时,可以去看守所问询。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罪犯被判刑后,由所在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正式下队后,由所在监狱在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向家属发出通知书。通知书中有明确的监狱地址、所在监区和相关规定。可以联系服刑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让其帮忙查询。有的地区已经实现了网上查询,各监狱已经将查询账号、密码寄发给服刑人员亲属,可直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服刑人员的信息。服刑人员家属可使用监狱分发的查询账号和密码登录本系统,查询服刑人员在狱内的改造表现及相关情况,并可针对服刑人员存在的问题开展帮教活动,配合监狱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因为一开始要两个月左右,正式下队后监狱会通知家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