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 严选律师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3-06-14
拘留第一通知人是指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等,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第一通知人。
【法律分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其中包括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第一通知人。具体规定如下:1.第一通知人的范围:根据《》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第一通知人是指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等。2.通知方式和时间: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第一通知人。通知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应当告知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和拘留事由等信息。3.保护第一通知人的权益:公安机关通知第一通知人后,应当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遇到被拘留人家属涉嫌妨害公务等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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