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非法侵占土地案件的管辖

发布时间:2023-06-15 09:58:56

对于非法侵占土地案件,管辖权由侵占地点所在的基层法院或者侵占地点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市(地)中级人民法院行使。

【法律分析】

非法侵占土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土地或他人土地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侵占土地罪属于财产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非法侵占土地案件的行政区划管辖而言,法律规定管辖权由侵占地点所在基层法院或者侵占地点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市(地)中级人民法院行使。也就是说,非法侵占土地案件的管辖权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者案发地无关,而是与侵占土地的实际地点有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一起非法侵占土地案件发生在不同的管辖区域,应当由涉案的各级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管辖:(1)罪行发生在一个单位内的,应当由案发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2)罪行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管辖区域的,应当由案发地所在的市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