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仙 严选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犯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有关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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