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飞 严选律师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发布时间:2023-06-28
不满14周岁的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和意义。明知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便征得幼女同意,亦应视为侵犯幼女关于性的自主决定权,犯。
【法律分析】
与未成年16岁自愿关系法律的标准如下:
1、女方年满14周岁的,女方出于自愿,男方不构成犯罪;
2、女方不满14周岁的,无论女方是否自愿,男方均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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