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跃 严选律师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23-06-29
刑事诉讼时效,又叫做刑事追诉期,意思是指国家侦查机关、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间内,追究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过了这个有效期间,就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时效:(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