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六个月了还没判刑,可能是因为案件的情节较为复杂,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尤其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耗费的时间最长。对定罪量刑,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法院判决等程序,以确定行为人有没有罪,有什么罪,应当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侦查羁押期限根据案情复杂程度,最短两个月,最长七个月,这还只是侦查羁押期,等侦查终结,需要将起诉的案件移送致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审查期限一个月,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还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然也可以由检察院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以二次为限。等审查完毕后,这才进入审判程序,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审判期限是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之一的,还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