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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超过20年就不会追究了吗

发布时间:2023-07-04 16:39:38

刑事案件并无“时效”,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追诉期限已经过了,则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实现维权。

【法律解析】

刑事案件是指涉及到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被视为对社会秩序和安全的严重威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并无“时效”一说,也就是说,只要案件没有追诉时效,就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追究和审判。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超过这个期限,相关机关或当事人就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实现维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规定,刑事追诉时效分为普通追诉和特别追诉。普通追诉时效是指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20年以后,即无法再对其实施公诉;而特别追诉时效则规定了针对特定犯罪行为的更长追诉期限。例如: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追诉时效可以长达30年。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刑事案件没有“时效”,但实际上由于事实和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难以查明,有些案件即使没有被追诉时效所限制,也可能因为证据缺失而无法得出有效结论。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并无“时效”,只要追诉期限内,相关机关或当事人就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追究和审判。但如果追诉期限已经过了,则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实现维权。每个公民都应当深刻认识到遵守法律规定的重要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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