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2000元构成,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我国规定,可以根据自首情节和积极退赃情况适用量刑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收受贿赂2000元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收受贿赂行为构成受贿罪,最高可判处,并处。因此,如果有人收受贿赂2000元,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我国《刑法》也规定,自首和积极退赃等情节可以适用量刑减轻或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是指在自愿归案的情况下,积极主动退赃,避免或减轻了损失后果。如果当事人主动自首并积极退赃,则可以在量刑上获得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同时,如果涉案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因此,在处理收受贿赂2000元的案件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有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并依法进行量刑和裁决。总之,收受贿赂2000元是一种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如果当事人自首并积极退赃,可以在量刑上获得适当的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在处理这种案件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依法进行量刑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