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仙 严选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14
不一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刑事案件侦察阶段采取逮捕措施,就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犯罪的证据,逮捕了以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但是经过调查之后,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会立即释放当事人。
【法律解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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