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7-28
普通的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律解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依据】
《》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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