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仙 严选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31
在中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单位,同时告知被拘留人的权利和拘留事由。
【法律解析】
在我国,刑事拘留是一种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在执行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单位,并且告知被拘留人的权利和拘留事由。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审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来进行的。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应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单位被拘留的时间、地点、拘留事由、拘留期限等相关信息,同时告知被拘留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申诉、控告等法律途径。如果被拘留人的家属、单位或者律师要求会见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保证拘留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会见。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的方式应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对通知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申诉,要求进行补充、更正或者撤销等相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三条 【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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