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博刚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3-08-01
如果刑事案件中的因病住院无法到场作出判决,可以通过相关程序进行远程证言或在医院进行庭审。如果情况紧急,还可以考虑委托医生出具书面证明,以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法律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证言常常会成为关键性证据。如果证人因病突然住院、无法到场作证,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一定影响。为此,应当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证人的证言得以顺利获得。一种可能的方法是,通过视频或电话等方式进行远程证言。这样不但可以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还能避免证人身体不适被产生的不便。如果证人在医院内,还可以考虑在医院内进行庭审。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行远程证言时,必须保证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均同意并确认认知证人的证言。此外,在使用远程证言时也应注意技术设备的准备和保障。如果证人无法提供远程证言或现场作证,且情况紧急,还可以考虑委托医生出具书面证明,包括证人的病情、住院时间、疾病治疗和康复等情况。这样,即便证人无法到场,也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总之,刑事案件中证人因病住院无法到场作出判决的情况并非罕见。为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证人的证言得以获得。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进行证言,都需要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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