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3-08-01
在被警方传讯或者被拘留之后,应当要求警方给自己一份刑事立案告知书。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也需要向其告知相关立案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必须出示证件,并应当向被询问人说明所调查的案件名称、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询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以向警察要求出具刑事立案告知书,以确认自己是否已经成为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也需要向其告知相关措施的依据和理由,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书面告知书。告知书中应当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措施的执行内容、期限和方式等信息。总之,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警方应当在立案调查、传讯审讯等过程中及时向其出具刑事立案告知书,并在执行强制措施时向其出具书面告知书。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需要了解自身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以便进行有效的辩护和维护合法权益。未来,我们应当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的严格规范化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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