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飞 严选律师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发布时间:2023-08-02
侵吞国有资产罪是指个人或组织利用职务之便,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或挪用使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最高可判处并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量刑。
【法律解析】
侵吞国有资产罪是指利用职务或便利,占有、使用或者其他方式侵占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资产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有时候涉及到的资产比较多,数量比较大,具有很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吞国有资产罪的处罚力度相对较重,最高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另外,依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惩罚措施,例如、罚款等。如果案件中存在主动退赃、立功表现等情节,也会考虑减轻处罚。在起诉此类犯罪行为时,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确保控罪的准确性和证据的充分性,合理依法量刑,使这种犯罪得到有效的惩治,同时也警示社会其他人不能踏足犯罪的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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