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拘留后,亲属可以向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的情况,了解犯罪人涉嫌的罪名、被关押的地点、办案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办案人的名字等;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让律师会见被羁押的家人。
【法律解析】
拘留家属了解案情的途径有:1、直接向办案民警了解。2、家属委托律师,由律师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或去会见当事人以了解案情。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刑拘之后24小时内,如无特殊情况或者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以外都必须通知嫌疑人家属嫌疑人被刑拘的时间、被羁押的场所及地址、被刑拘的涉嫌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