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刑事案件后,会被羁押。一般情况下,从羁押到审判结束的整个过程大概需要5个月左右,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至一年。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有一个法定的羁押期限,那移送审查起诉还能不能羁押?
【法律解析】
审查起诉时被告会继续拘留,如果有必要的,可以逮捕。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通常被关押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天。一直到法院做出判决之前,嫌疑人都被关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