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旭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阜阳市
发布时间:2023-09-04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分析】
正常行驶撞死人的情况下驾驶证不会被吊销,只要驾驶员没有任何违法违章行为的,既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警部门也不能无故吊销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的,驾驶证才会被吊销。
1、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死亡的,驾驶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对驾驶人应当吊销驾驶证。
若事故较严重,致三人以上死亡,肇事者负同等责任的,也构成犯罪,也要吊销驾驶证。
2、事故致人死亡,但驾驶人在事故中没有违章行为,不负事故责任或负次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就不会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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