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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立刑事案件必须要把行政案件撒了吗?

发布时间:2023-09-11 10:28:37

1、首先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要先撤销案件,将行政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3、最后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法律分析】

1、如果行政案件尚未结案,可以直接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无需履行撤销手续,刑事案件也无需立案。
2、如果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先行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新进行立案,然后,按照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重新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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