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是可以探视的。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可以会见的,只能是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会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且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委托好律师后,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会见嫌疑人。民事拘留家属可以探视。探视被拘留人时,应当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填写登记表以及民警核对过以后,方可探视。
【法律分析】
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被拘留了关押在拘留所的时候,只要符合探视条件的人都能够提出自己的申请,去拘留所看看被拘留起来的当事人。对于人在拘留所里面的时候想要去探视他,又不知道怎么样探视的时候该怎么做当事人可以在线询问律师。
司法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之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