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出没有逮捕必要性后,公安机关应当为。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无逮捕必要直诉是否会被判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自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虽然取保候审无逮捕必要,但是还会被判刑的;
2、直诉案件一般为轻微案件,故若能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与被害人达成谅解,一般可以不被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