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是诈骗分子通过自建“跑分”平台,线上通过QQ群、微信群聊、论坛发帖,传播参与“跑分”项目链接,被骗者出售自己的收款码,为平台代理收钱赚取佣金,实际上是洗钱行为,构成。
【法律分析】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跑分不但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影响用户账号的安全使用,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给用户带来押金被骗、信息泄露、为违法活动洗钱等重大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