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9-26
如果嫌疑人在拘留期间生病,应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分析】
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 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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