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向法院提交谅解书,可以作为被告人被判刑前的一个重要减轻刑罚的因素,但并不能代表被告人完全免除刑罚。那么,犯罪取得谅解书还会判刑吗?
【法律分析】
有谅解书还是有可能被判刑的,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2、所以在得到谅解书之后,仍然需要坐牢的情况也有可能会发生;
3、获得谅解书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条件,但是不能免除刑事处罚;
4、谅解书是主审法官对被告人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而不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5、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则被告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八十八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和解协议的审查与制作】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