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那么,轻伤寻事滋事判几年呀?
【法律分析】
寻事滋事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犯罪的情节判断具体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2、纠集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致一人以上轻伤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