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永娟 严选律师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26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法律分析
犯罪后遗嘱还有效。如果被判处的话,其遗嘱中的个人财产会被国家没收,但是可能会基于家属的生活必须,会保留家属必要部分份额。如果另有正当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先已没收的财产来偿还相应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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